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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办理指引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区国规局 字体大小:

异议登记办理指引

 

适用于以下情形:不动产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申办异议登记。

 

一、办理机构

1.该项业务实行市登记中心和荔湾、海珠、天河、白云、原黄埔区登记中心通区办理;南沙、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开发区(原萝岗)的,在所在区办理

2.地址、时间、电话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电话:020-12345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星期五上午9:0012:00;星期五下午13:00-15:00(办理已预约案件);星期六上午9:0012:00(办理已预约案件)。

2)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浣花路浣南街5号;电话:81503276

3)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海珠区宝岗路65号;电话:34380322、34381531

4)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天河区中山大道东方三路29号,电话:85643022

5)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黄埔区泰景中街103号,电话: 82394681

6)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白云区景云路32、34、36号,电话:86055685

3.荔湾、海珠、天河、白云、原黄埔区办理时间和开发区(原萝岗)、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办理地址、办理时间、咨询电话详见《广州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对外服务指引表》。

您可通过现场取号或者网上预约办理(开发区、南沙区、花都区、从化区暂未实行网上预约),预约网址: http://www.gzlpc.gov.cn/booking/web/order_policy.jsp,具体详见《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约服务模式的通告》单张。

二、缴交资料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和委托书(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格式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说明》单张)

1)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3)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委托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自然人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4)利害关系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监护人证明书(原件1份)。

5)申请对象是境外注册公司的,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或有关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委托书(原件1份)、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3.不动产权属证明(提交复印件,利害关系人无法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复印件的,可以提供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或预售合同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地产权证

3)预告登记证明

4)不动产权证书

5)不动产登记证明

4.不动产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证明(原件1份,利害关系人无法提供的,须在申请书中如实说明)

5.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

1)身份证明、共有关系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对权属人情况提出异议的)

2)不动产份额分配协议或析产协议书(对不动产占有份额提出异议的)

3)继承公证书、赠与公证书、遗嘱、遗赠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对不动产归属提出异议的)

4)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用地、报建资料(对不动产产归属提出异议的)

5)不动产权属证明(一屋或一地两证,一方权属人对另一方提出异议的)

6.起诉状及法院受理通知书或仲裁申请书及仲裁受理通知书(已就不动产归属纠纷提起诉讼或仲裁的)


三、办理期限

自领取《受理回执》之日起计算,即时办理。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或未将起诉状及法院受理通知书提交至登记机构的,异议登记失效。

2.异议登记申请人提出的诉讼或仲裁请求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不予受理、驳回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属人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3.异议登记期间,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以及第三人因处分权利申请登记的,在其知悉异议登记存在并愿意自担风险的前提下,仍可继续处分该不动产。

4.原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异议登记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5.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异议登记申请人请求赔偿。

6.异议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可按照广州市房地产档案查询的规定查询异议登记情况。

五、收费标准


六、登记案件办理进展查询http://www.gzlpc.gov.cn/gtzy/blqkcx/wsbs_jydjtt.shtml

七、领证方式

1.权利人自行领证: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2、权利人在申请受理环节委托代理人领证的,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3、权利人未在申请受理环节委托、而在领证环节委托代理人领证的,须合法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持手写委托书的,同时提供权利人身份证明原件)。

4.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产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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